北约已对南联盟发动了三轮空袭。这是北约成立50年首次进攻一个主权国家,而且是在没有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的。从原则上讲,北约是一个只负责保卫其成员国的组织,现在它却对一个既没有威胁北约成员国,也没有威胁或入侵其邻国的国家采取军事行动。
北约组织成立于1949年,按其初衷,是为了“在集体防务和维持和平与安全方面联合努力”,“促进北大西洋地区的稳定和福利”。北约自组建起,其军事战略的制定基本上就是以美国的欧洲地区军事战略为依据,并随苏美关系以及后来的美俄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从总体上看,其军事战略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
1949年至1954年,北约遵循的是“地区性遏制战略”。这一战略是同年12月1日北约在巴黎召开的第一次防务委员会上提出。它是在美国核垄断时期实施的力图发展常规力量和设施,加强边缘火力对苏联、东欧进行遏制并包围的战略。
1954年至1967年,北约采用的是“大规模报复战略”。这一战略是1953年1月美国艾森豪威尔执政后正式提出的,即无论何时如在西欧发生了苏联或华约组织的常规进攻,美国依仗其核武器并以战略空军为主要手段,可在任何地方进行核报复,打“闪电式”的核战争。这一战略是以美国仍掌握着核优势而美国本土又可逃避核攻击为前提的。
1967年至1991年,北约奉行的是“灵活反应战略”。1962年5月麦克纳马拉在雅典举行的北约理事会上正式提出以“灵活反应战略”代替“大规模报复战略”,1967年12月12日由北约成员国(法国除外)的外交、国防部长组成的防御计划委员会正式通过。根据这种战略,北约在遭到大规模常规武器进攻时,可以选择核武器进行反击。这一战略是在美苏形成相互威慑的“核僵局”形势下制定的。
随着华约的瓦解和苏联的解体,欧洲的安全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北约原先担心的来自苏联和华约大规模突然袭击的危险已经消失,其军事作用大大降低。要想继续存在下去,北约的军事战略必须进行重大调整。因此,在1991年11月召开的北约第13届首脑会议上,提出了加强北约处理危机能力的新军事战略原则,也可认为是“处理危机战略”。这一原则把军事战略重点由过去的对付“单向”之敌,转为注视“多方向”的危险,要求加强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必要时大规模增援的能力,在低水平上保持一支足够的核威慑力量。它是基于北约对危及欧洲安全因素的种种考虑:如在前苏联地区国家的改革中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东欧国家摆脱苏联控制之后可能重新发生民族冲突、领土纠纷和政治动乱等。
有分析家认为,此次北约对科索沃采取军事行动,目的之一就是把科索沃当作它制定和实施新军事战略的“试验场”。